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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律师

田霖律师 田霖律师自1994年执业以来,代理民事、经济、刑事、行政案件数百件,为十余家企业、行政机关担任法律顾问,精通公司法律事务、房地产法律事务,并擅长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等诉讼业务。田霖...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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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霖主任应邀担任天津电台经济频道嘉宾

经济广播直播间副本

日前,天津煦朗律师事务所主任田霖律师应邀担任天津电台经济频道嘉宾,就近期发生的几件较为典型的交通肇事类案件发表意见。

主持人:日前,一市民就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选择了逃逸,而他并不知道被撞的竟然是自己父亲;最终被撞的父亲因伤势严重,不治身亡。本案中,被撞身亡者恰恰是肇事者杨某的父亲,这层特殊的关系给人人深恶痛绝的肇事逃逸案件增添了一丝悲情色彩。那法律会不会因家属的一句“不要追查”而放弃追究逃逸者的责任?

田霖律师:客观因素也好,疏忽大意也罢,交通肇事本就有错,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逸更是错上加错。在法治社会,没有任何触犯法律的行为能够逃脱制裁。我们既要敬畏法律的威严,更要相信法律的公正。所以,该案中受害人和肇事人虽是父子关系,但肇事人杨某的做法已经有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嫌疑,并且还有逃逸情节,他仍然会被依法处理。不会因悲情和血缘而网开一面。

主持人:肇事者杨某将受到哪些处罚?能免于民事赔偿责任吗?

田霖律师: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当然,最终怎么量刑还有待法院根据事实和情节依法判决。但可以肯定的是,无论是刑法还是任何其他法律,都没有规定说加害方与受害方是亲属就能免除刑事责任的。本案中,如果受害者的亲属不提出附带民事赔偿,逃逸者仅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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