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天津煦朗律师事务所 >新闻中心

主任律师

田霖律师 田霖律师自1994年执业以来,代理民事、经济、刑事、行政案件数百件,为十余家企业、行政机关担任法律顾问,精通公司法律事务、房地产法律事务,并擅长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等诉讼业务。田霖...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田霖-主任律师

电话号码:022-88363757

手机号码:18622207108

邮箱地址:2686402606@QQ.com

执业证号:11201199410897559

执业律所:天津煦朗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与洞庭路交口中海财富中心1108-1109

新闻中心

卫健委:加强医疗健康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

中国将推动医疗健康与互联网深度融合 行业监管和安全保障也将强化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乔全兴):中国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通过了《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曾益新16日在北京表示,将坚持创新驱动、融合发展,推动医疗健康与互联网深度融合,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服务体系整体效能。同时,也将创新监管方式,切实防范风险。

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6日举行的政策吹风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曾益新介绍说,此次通过的《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明确了支持“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鲜明态度,突出了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政策导向,明确了融合发展的重点领域和支撑体系,也划出了监管和安全底线,“文件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从医疗、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药品供应保障、医保结算、医学教育和科普、人工智能应用等方面推动互联网与医疗健康服务相融合。所以涵盖了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诸多方面。二是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支撑体系。从及时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快实现医疗健康信息互通共享、建立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标准体系,提高医院管理和便民服务水平、提升医疗机构基础设施保障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有关举措。三是加强行业监管和安全保障,对强化医疗质量监管和保障数据安全作出明确规定。”

近年来,数据泄露的事件屡有发生,而医疗健康信息涉及个人的隐私,有人认为,“互联网+医疗健康”会使健康信息面临比较大的风险。对此,国家卫健委规划与信息司司长于学军在回答本台记者提问时说:“无论是‘互联网+医疗健康’还是实体医院,对患者的隐私保护程度都是一样的,不能因为互联网行为就把隐私的保护降低,这个标准不能降低。所以,我们不管是线上(还是)线下,对于隐私的保护都必须遵守和落实。同时及还要根据‘互联网+医疗健康’这样的一个新的特点,强调要严格执行信息安全和医疗健康数据保密的规定,建立完善个人隐私保护体制,严格管理患者的信息、用户的信息,对于非法买卖泄露信息的行为,我们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的处理。”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