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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霖律师 田霖律师自1994年执业以来,代理民事、经济、刑事、行政案件数百件,为十余家企业、行政机关担任法律顾问,精通公司法律事务、房地产法律事务,并擅长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等诉讼业务。田霖...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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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严禁以私人小客车名义开展非法运营

人民网北京5月24日电 (记者乔雪峰) 针对近期各地出现的网约车安全事件,交通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王绣春在交通运输部5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交通运输部一直密切关注着网约车的运营安全问题,也曾多次强调网约车领域不是法外之地,各地应加强打击以私人小客车名义开展非法运营的网约车行业违法行为。“企业还应该通过人脸识别、卫星定位等手段保证“人车一致”,加强乘客安全保障。”

王绣春表示,交通运输部一直密切关系网约车安全事故,为了切实加强乘客安全保障,交通主管部门、出租汽车公司、网约车平台等多方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密切合作,共同落实责任。

一是加强事前准入把关。各地和企业应该严格落实准入制度,尤其是加强对驾驶员的驾驶经历、交通责任事故、暴力犯罪记录等背景情况核查,防止不合规的企业、车辆和人员进入行业,守住安全底线;

二是落实网约车平台公司的承运人主体责任。平台公司应该组织驾驶员开展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网约车平台公司还应发挥技术优势,保证接入的车辆和驾驶员取得合法营运资质,并通过卫星定位和人脸识别等科技手段保证线上线下车辆和驾驶员一致,加强营运中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平台公司应该对车辆长时间停留和软件注销等特殊情况进行重点监管;

三是各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地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对网约车行业的监督力度,完善网约车平台和驾驶人信用体系,还要加强对以小客车合乘之名行非法运营之实的网约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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